11月29日,灵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驾驶大货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员某,处以200元罚款并扣3分的处罚。而事情还要从11月15日说起。
11月15日上午,网友“矿泉水123”爆料称:当日早上8时许,在钦州市S312省道53公里处有一辆大货车在道路快车道上逆行,与其驾驶的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擦肩而过”,险些发生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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